【就业政策】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办理
添加人:超级管理员    添加时间:2018年12月04日 00:00

一、接收程序 

1、非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(www.sdbys.cn);通过职位搜索中的快速搜索查找山东省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(人事代理),投递简历。网上报名流程: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用户登录快速搜索单位名称:(输入:某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)→点击搜索点击其他相关职位点击投递简历。完成网上报名。 

2、经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确认后,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邀请,毕业生同意后应约。

      3、应约毕业生从网上下载打印《山东省高等(中专)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一式三份,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理部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。 

4、毕业生离校后,持报到证、毕业证书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办理代理介绍。

二、优惠政策 

1、管理毕业生档案、人事关系、党团组织关系;出具与档案有关的各类证明材料;代理期间连续计算工龄,并负责档案工资的确定; 

2、按照有关规定承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,协助办理人事和职称资格考试报名;帮助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; 

3、免费参加人才中心举办的就业或创业技能培训; 

4、免费临时挂靠户口,期限为2年。 

5、应届未就业毕业生毕业免收当年代理费,市直生源的未就业毕业生免收派遣期(2年)代理费。